2009-11-03

維權者的拷問


四川維權者譚作人,被四川政府指控接受境外媒體採訪豆腐渣校舍等敏感問題,涉嫌顛覆國家政權。控罪書指明是香港電臺是其中之一。中山大學教授艾曉明,內地著名維權學者,早前來港採訪香港記者/制片人(相信是香港電臺)講述譚作人接受采訪的經過,但被對方拒絕。從文章里面看到,她應該非常生氣:

艾曉明:境外記者,能不能告訴我譚作人如何協助你們採訪?
----談周末訪問香港記者被拒。




我覺得有些勇敢的記者是會接受採訪的,但估計大部分會拒絕。上馬,大半身子就踏進大陸的新聞雷區了。席揚和程翔的牢獄生涯,歷歷在目。你上還是不上?

其實譚先生不只接受了港臺的采訪,還有國外的,本港的還有亞洲周刊,而且,最主要是亞洲周刊。他和周刊記者合寫的報導---《成都環保風暴,公民抗議地震帶建石化廠》還獲得今年的SOPA亞洲出版業協會環境報道大獎,影響之廣度和深度都更甚於港臺。而且這系列環保報導的刺激程度,也不亞于港臺。頒獎臺下,亞洲周刊的高層感嘆:『這篇報導其中一個作者,正在坐牢。』

我不想談神聖的新聞倫理道德,我只談人性。因為我從來對記者是『神聖』的論述感到抗拒,有時感到惡心。就道德家要求的純潔度去量度,太少人配得上神聖。

以大陸入罪的黑箱邏輯來看,無論港臺的節目和亞洲周刊的報道是否刊出,也同樣會治譚先生的罪,『證據』絕對是一大堆的。只是港臺剛好被點名了。艾老師的做法,是想循法律庭辯的角度出發,從細節上為譚先生辯護,讓記者成為證人。譚是否有罪,不是證據決定,而是北京的權鬥態勢和政治氣氛決定的。艾老師的做法有沒有用,大家心里有數,這估計也是記者拒絕被采訪的考量。

但沒有用就不要為之?維權者沒有『雖千萬人,吾往矣!』的氣魄,估計中國應該沒希望了。至於記者該不該有這樣的氣魄?矛盾。大家都是不一樣的個體,不一樣的人生經驗,不一樣的生活包袱。拒絕應該不是罪,但肯定不夠偉大。就像打日本鬼子,見到殉國者為我們流血,我們會痛哭流淚,但不夠勇氣一起去死,或許會說:留得青山在,才會有柴燒。是借口還是智慧,要問良心才知道。根據過往港臺的《鏗鏘集》的報導風格,他們記者是否有基本良心,應該找得到端倪。

艾教授文章最刺激我的是這句:『譚作人/我都是新聞消費產業上的一道原料、被利用的工具、境外觀眾消費的極權風景?』的確,這種消費心態是存在於媒體的身上,但不同個體身帶病毒分量或許不一。就如部分香港人去旅行,想看中國最窮困的地方,看人家怎麼慘,然後化成自己鏡頭下那些『美麗』的哀愁。不過,必須說明的是,新聞消費,不只是媒體無形『盈利』,一些把握權力的,一些處境弱勢的,一些閱讀資訊的,同樣獲得一定的得著。

從邏輯上來說,記者接受采訪,記者那刻就不是記者,是新聞人物,或紀實文本中的個體之一,是事件的參與者,不是旁觀者。正如新疆記者會上大呼『政府無恥』,記者就變成了示威者。但從現實來說,記者所謂『旁觀』報導之時,其實早就主觀參與了,從角度到選材和文字的取舍,其實就是和維權者跳探戈,是一種有默契的合作。這是艾老師刺中的要害之一。觸及這點,記者就別再拿出新聞學里面那些所謂『中立客觀論』作擋箭牌了。艾教授的失望,不是沒有理由。

所以,拒絕艾教授的采訪,重點在於記者采訪維權者時的動機和心態。這只能質問自己的內心:你是抱著甚麼去采訪這些維權人的?如果沒有消費心態,我覺得拒絕是可以過得了上帝的拷問。問題是,艾教授的文字觸及的媒體丑惡地帶,的確存在。不止是中國新聞,本港新聞也是一樣。拒絕是否有罪,不是人物身份關係決定,也不是新聞理論所能定奪,而是良心應答。讀教授的文章所產生的接受反應,或許就是一把量度良心的尺。無論你上,還是不上。

1 則留言:

新鮮人 說...

一切自有天曉得,
最緊要過得自己過得人,
艾曉明的心意我們是明白的,
才佩服她的勇敢,
無奈是我們不夠"大義澶然",
做不到"擲頭腦,灑熱血",
因為各有各難處,
如果能夠做到"慷概就義",
那便是另一番境界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