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11-26

徵求美女模特:台灣人像攝影師來港拍攝



台灣網友胖虎Pahud打算12月底和他的漂亮女友來港拍攝,徵求本地美女模特,有意者請留意以下介紹:

預計拍攝地點:長洲島,大澳,澳門新華大旅店,威尼斯人酒店,以及澳門其他特色建筑
預計拍攝時間:1-2 days不等
拍攝形式:個人寫真或情侶寫真, 全部使用135 and 120底片
拍攝費用:再討論 名額:只有一位(或一對)

因為我跟Emilie大概一年才會去一次澳門,這次算是很難得的機會,如果這裡有住港澳地區的朋友,或願意一起去港澳的朋友,請跟我報名吧!報名方式請將您的以下資料寄給我(pahudnet@gmail.com)

1. 近期的全身照以及半身照各至少一張
2. 自己的網絡相冊以及博客(如果有的話)
3. 你的MSN
4. 其他拍攝想法


photo by Pahud





2008-11-25

二人生活 (上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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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明是二人生活,怎麼只剩下一個人了?只因另外一條友抗議刊登露點相......
至於露了多少點......你自己想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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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ikon D200 17-35mm F2.8

2008-11-22

miao...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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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ikon D90
16-85mm F3.5-5.6

2008-11-14

悼:紀實攝影師.謝家賢



謝家賢
37歲
首席攝影師,亞新社 EyePress
卒於20081111
「五.一二」四川大地震半週年前夕


四川大地震後,災場曾經出現不少香港記者的身影。我記得,謝家賢是他們當中最勇敢的。

震中映秀鎮陸路交通中斷,不少記者一大早便背著沉重的器材,徒步翻山走進孤城。寒夜難熬,大家都偷解放軍的柴生火取暖,我睡不著,到處拍照,幾根蠟燭閃爍,我突然一個背光的男人,坐在當地一個小女孩旁邊,正大口大口地嚥著一碗面,我以為他也是災民,舉機就拍,一按三張。環境太暗,一米之內,我卻看不清他的臉。但他卻喊出了我的名字,在那種人間煉獄竟然有朋友在,還喊出自己的出名字,那種感覺實在窩心。借燭光一看,他是謝家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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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賢說:「我剛到,走了10個小時,餓得快瘋了,幸好災民請我吃麵。」快11點了!剛到?你從哪裡走過來的?「那邊,大夥走過的那條路。」我朝那個被夜幕完全遮掩的山谷看去,回想起白天的凶險,腳下的懸涯有急流,頭頂的大石巴士還大,踏腳的地方卻比腳板還小......那條路至少有幾處可以死人,我有幸坐上解放軍的衝鋒舟,避過不少險處,省了不少時間,他卻敢在晚上走那種路進來?你是個瘋子......

「來晚了,我等不及,胡亂買了個帳篷就走進來了,管他要走多久,總知我要來!」於是,他拿著電筒,在伸手不見五指的懸涯邊,孤獨地走了進來,沒有一個夥伴。「有沒有想過你掉下去,沒有人會知道......」他說,他跑過馬拉松、毅行者,應付得來,「就算掉下去,也不過就是死。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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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晚,我們跟路透社的女記者Emma在他的帳篷前一起合照。家賢說,夜太黑,要長曝,「我想把後面的山影拍出來。」我們一起靜默,定了15秒。那時候,世界很靜。然後閃燈,大口喘氣,家賢笑著跟我們回看相片,還說:「回去電郵給你。」就這樣,我跟平時偶爾見面,卻不太唸熟的他,拍了唯一的合照。

後來,累了,他請我住進的帳篷,但實在狹太小了,不忍心。回到自己的營火前,向內地同行們轉述他的瘋子之行,大家都無法想像他是怎麼走來的。我也就此錯過了與他對影長談的唯一機會。

第二天,大家四散採訪,約定一起出鎮,但我看出他不想離開,對我說:「我們約定,如果你先走,就留字條給我,到外面再會!」果然,他捨不得走,我在帳篷留下字條:「賢兄,一路小心,保重,切勿夜行,保住性命。」那時候,帳篷裡已經有Emma的留言了。後來,我聽說他留下帳篷給災民,然後轉去其他災區了。那是我們最後一面。

我想我一生也不會難忘記那個晚上的人和事,山和月,還有那些夜幕下的對話。

願兄弟們平安,快樂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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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席攝記猝死 遺愛人間

【明報專訊】本港受到東北季候風影響,昨晨天文台錄得入秋以來市區最低氣溫16.5℃,昂坪更錄得10.3℃。在天氣轉下,兩名壯漢昨早疑因心臟病及患哮喘病發猝死。其中亞洲新聞社(亞新社,EyePress)首席攝影記者謝家賢,昨早在觀塘寓所起後不久嘔吐大作,陷入昏迷,送院搶救後不治。家人商議後決定將其器官捐出,遺愛人間。

猝死的謝家賢(37歲),初步相信是心臟病發死亡,死因尚待剖驗。謝某一向身體健康,亦無長期病,其34歲姓陳女友事後一直陪伴送院,驚聞噩耗後哭成淚人。

不煙不酒愛運動 疑心臟病發

亞新社新聞總監吳曉東表示對家賢猝逝感到非常突然,他讚揚家賢是一名優秀攝記,採訪時不是機械式地拍照,而會先了解新聞的背景。今年奧運馬術賽的時候,為了可以第一時間拍得「好相」,家賢更帶備衣服在場地紮營露宿。吳曉東稱,他及亞新社全體同事恍如痛失親人,亦惋惜香港失去一名優秀攝影記者。

吳透露,謝家賢身體一向健康,不煙不酒,又喜愛戶外運動如攀石、馬拉松、毅行者等等,想不到他會猝然離世。前日家賢才從吉林公幹回來,在機場與行家分手時亦無異樣。謝家賢是天主教徒,生前曾戲言如有不測,希望捐贈器官,雖然他無填寫器官捐贈卡,但其家人已同意按照其遺願遺愛人間。

作品獲本地及國際刊物採用

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亦發表聲明悼念謝家賢,聲明稱謝在聖文德書院畢業,其後在沙田工業學院修讀攝影課程,曾任職《星島日報》、《新報》、《東方日報》及亞洲電視,生前在亞新社任職首席攝影記者。他的作品除獲本地媒體採用外,亦刊登在國際刊物,如美國《時代》雜誌、《新聞周刊》等,攝記協會對家賢的離世感到悲痛不已。

昨日清晨8時20分,謝家賢在觀塘功樂道21號寓所起後突然不斷嘔吐,迅即陷入昏迷,其女友見狀報警,惟他送院搶救後不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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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11-12

文學:《月台》



這是一本熱血年輕人開辦的文學雜誌,裡面有很好的詩、小說、畫作、相片、影評等等。最近有個活動:書寫革命 – 暴走文學網站他們是麥樹堅呂永佳梁偉洛,還有剛剛辦完版畫展的花苑等等。買一本看看,你會喜歡的。

在這裡說聲抱歉,很久沒有交貨了......

2008-11-10

街頭紀實:street photography


Mexico, 1982. ©Alex Webb/Magnum


所謂街頭攝影,不過就是在街上隨便拍,可以題目先行,等待決定性瞬間,也可以自由發揮,捕捉隨意識瞬間。我就比較喜歡拍人,拍動物,不喜歡拍死物。很多朋友笑我是地鐵裡的偷窺狂。沒辦法,變態的城市,走在變態的地方,對著許多變態的人。但相比起一些真正的瘋子,我倒覺得自己是打著煲呔的紳士。


Mexico, 1977. ©Alex Webb/Magnum


街頭拍攝的源頭不知在哪裡,只記得街頭神話布烈松Bresson)和他的弟子們,讓我迷上街拍。你如果覺得我偷窺,只是因為拍得不夠好,因真正好的圖片,總會讓人忘掉他媽的隱私。能夠在這些大師的相片裡露面,付錢還來不及,只因我知道,那剎那的真實的自己,會隨著美學經典流傳許多個世紀。更何況那個每天洗臉後梳理出來的面孔,可能連自己也不認識,活了一輩子也不認識。


Romania in train 1972/Henri Cartier-Bresson/Magnum

街頭攝影在香港很困難,大多只能偷拍,很少人能在鏡頭前當你不存在,繼續自己的情緒和動作。拍攝者,有時必須面對責難,還有罪咎感。這很難說清對與錯,那個老掉牙的道德題目,我沒興趣翻炒。只覺得,如果有那麼一天,所有人都以肖像權為名抗拒遊走在街道上的鏡頭。那麼,街拍的死期也就到了,洞穿殘酷世界的大師們也可以進墳墓去了。

或許那時候,大家都必須相信,相片那些裡千偏一律實肥扮瘦的側面,懶可愛的大頭,架妹式貼面v字手勢、擠出來的倒模笑容,就是百分之百的自己。那些正在沉思、疲憊、奔波、在街角流淚,在酒吧接吻,在得意間雀躍的傢伙,都只是一碌假狗吧?不必解讀城市,不必解讀人物,不必解讀自己,因為到處都是無意識的、不自覺的虛偽。嘿,說這話,得罪很多人了?


U.S.,Texas,1982.
Alex Webb/Magnum

一直跟朋友在談論街拍與隱私,大家都為街拍悲哀,但只有Bruce Gilden的拍法,半年來讓我無話可說,不知從何辯護。我相信,那種近乎強姦式的抓拍,遲早會被打一身的。看看下面那條片子,那傢伙說些甚麼。認同,還是不認同,我至今還不知道,但是他的作品的確獨一無二。爭論當然少不了,大陸著名的攝影博客1416上便吵得很兇,博主卻說,她快要到紐約去了,希望在街上遇到這個瘋子。



一位唔識死的朋友,大半年來在西九龍某區黑夜暴力街拍,還傻頭傻腦拿著大閃燈兜口兜面飛燈狂爆。在非法聚賭的搬運工,在車廂狂打茄輪的男女,在街角豪情撒尿的醉漢......終於,他那台不肯借給我的Leica MP,還有那枝我買不起28mm鏡頭,幾乎被人解體。如果不是多事的警察叔叔來得不是時候,那條粉皮大概要睡兩星期醫院吧。

曾目擊他街拍的證人家驊說:「有一晚我與成班舊同事聚會後,粉皮當場表演爆燈,硬趙街頭一對打車輪的男女,所以你一講我就估係佢囉.....唔怪得好耐冇見過佢啦..... 原來入咗廠.....」但其實條友無入廠,執到!

那粉皮如此解釋他的理念:「黑夜就好像存在天然面紗,你會隱若看到裹頭的景象。但在日照的情況下,帶有隱密景象,是不會明顯出現的。我嚐試用手揭開面紗,看看裹頭的種種。我不強求他們歡迎我,我會反省自己所作所為是否帶有挑釁性。」我倒希望他繼續拍下去。


日本黑幫大佬
有報導這麼說:「出生於布魯克林的 Bruce Gilden 絕對是你最不願意在街上遇到的那種攝影師,這位六十有餘的大叔滿口髒話,像拳手一樣工作,用口水擦鏡頭,對拒絕其鏡頭閃光的人惡語相向。 他被稱為 “archetypal street photographer”,以彪悍的拍攝習慣聞名,這種彪悍也為他的攝影作品灌入了一种極強的精神力量,來源於絕不旁觀,肉搏生活,把街頭生存哲学帶進藝術——在Gilden看来,一切人與物的影像都是他神聖不可侵犯的私人財產,一定要殘酷地“奪”回來,即便與被拍攝者幹上一架也在所不惜。」

他還說:"I'm known for taking pictures very close, and the older I get, the closer I get."

我不敢想像,香港街頭能否接受這頭野獸......





Merida. 1983. Drunk, New Year's Day.
©Alex Webb/Magnum Photos